• 安徽国家税务局
  • 2014-6-26 9:51:35  
  •  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概况

     
      历史沿革:
     
    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6月成立,是主管安徽省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     
      主要职能:
     
      主要负责安徽省国内增值税、国内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管理、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工作。
     
      税收收入:
     
      “十五”期间,全系统共组织国税收入1193亿元,相当于“九五”时期的1.8倍;年度收入规模由170亿元扩大到340亿元,年均增长17.6%,高于“九五”时期5.7个百分点;宏观税负由5%提高到6.3%,五年上升1.3个百分点,收入质量明显提高。2005年,组织国税收入340亿元,比上年增长23.6%,增收65亿元,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。2006年,全省国税收入完成428.12亿元,比上年增长22%,增收77亿元,收入总量居全国第19位,中部地区第5位,收入增幅与全国持平,居第16位,中部地区第4位。2007年,全省国税收入(计划口径,下同)完成528.7亿元,比2006年增长23.5%,增收100.6亿元,既超额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收入计划,又为全省财政收入1000亿元预算任务的完成作出了贡献。2008年,全省共组织国税收入627.3亿元,同比增长18.7%,增收98.6亿元。2009年累计组织国税收入738亿元,同比增长17.7%,增收111亿元。2010年全口径国税收入达1030亿元,比上年增长32.1%。2011年入库国税收入1173亿元,同比增长22.8%,增收218亿元。2012年全年累计组织国税收入1250亿元,同比增长6.6%,剔除废旧物资行业减收59.5亿元的特殊因素,同比增长12.6%,收入增幅与全省经济增长基本协调。
     
      干部队伍情况:
     
      以构建“风正、气顺、劲足”的和谐安徽国税为目标,以实施《班子建设工程》、《干部素质工程》、《系统党建工程》等“十一项工程”为重点,按照“把老同志安排好,把中年同志使用好,把年轻同志培养好”的工作思路,认真抓好全省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,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,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,切实强化两权监督制约,明确规定“一把手”和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人事、财务和基建工作,并对领导干部“约法三章”,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,树立了良好的文明形象。近3年来,省局获得“安徽省文明行业”称号,全省17个地级市局有16个被评为“市级文明行业”;有231个集体和73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,其中:5个市、区局受到全国文明委表彰;省局和58个市、县(区)局获得安徽省第七届“文明单位”称号;2006年全省第三次“万人评行风”活动,全省国税系统群众满意率达到86.18%。一个更加开放、更有活力、更重实干、更善创新的安徽国税形象全面展现。2009年,有37个集体和11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,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和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的数量是上届的2.5倍,在全省各级效能、行风评比活动中国税部门均名列前茅。2011年,全系统10个单位被命名为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98个单位被命名为“安徽省文明单位”,省局机关也获得了一系列荣誉称号。2012年,全系统有43个集体、18名个人获得了省级以上荣誉称号,全系统被评为第三届“安徽省文明行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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